受文者:康廚居家生活館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8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:北消危字第0980029286號 (一)室外型熱水器安裝於室內或陽台有加蓋。 (二)室內型熱水器安裝於室內但未加排氣管或裝置錯誤。 (三)自然排氣式(CF式)熱水器裝設錯誤之排氣管。 (一)施工前:
主旨:有關配合內政部針對一氧化碳中毒潛勢戶之改善專案事項,惠請協助宣導。
說明:
一、近來一氧化碳中毒案件,多因民眾居家燃氣熱水器安裝位置於空氣流通不佳處,以致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,故內政部針 為改善民眾居家安全,配合教育局調查後,執行旨揭改善專案,補助民眾改善居家燃氣熱水器型式或安裝佳置,最高補助金額達3,000元。專案期程即日起至98年8月15日截止申請。
二、有關專案申請補助者,資格需經確認為一氧化碳中毒潛勢戶(以下簡稱潛勢戶),安裝錯誤或型式不正確情況例舉如下:
三、申請補助者經本局確認資格符合後,請民眾於2週內更換完畢,以利辦理核消手續,相關辨理順序及注意事項如下:
1.請申請者先行與本轄消防分隊連絡,經消防同仁前往確認後,轉知可施工後,始指派合格技術士(技術士證發證日期或
複訓合格日期於2年內者)前往更換或遷移熱水器。
2.施工前須提醒民眾先拍照存證,確認燃氣熱水器原安裝位置錯誤。
(二)施工中、施工後需拍照存證,確認燃氣熱水器安裝位置已改善完成。
(三)檢附貴公司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證書及合格技術士影本予民眾,確認換裝業及技術士資格,並利辦理內政部之核銷。
四、如有本專案相關問題,請來電話(89536715#6755)洽詢
- Apr 06 Tue 2010 11:37
【熱水器歷史新聞】台北縣政府來函有關一氧化碳補助9806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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